社群小編不得不知!Facebook 版權控管機制將更嚴謹
Facebook 上影音功能越來越發達,不少人為了搶攻市場大餅提升觸及率,就直接下載熱門影音,重新上傳到自己的頁面。Facebook 對影音著作權的控管一直以來都為人詬病,基於演算法的關係,分享別人的影音觸及率會比自己上傳的影片還低,所以才會有重製上傳等盜用現象。大家都認為 Facebook 是為了讓使用者多花時間停留在頁面上,才默默應許這樣的不法行為。隨著反彈聲浪四起,Facebook 總部正一步步改善漏洞,全力保障創作者的權益。
你以為隨意下載影片沒人知道嗎?
如果你隨意下載了 YouTube 下載的影片或盜版影片等非原創影像,再重新上傳到自己的 Facebook 頁面,假裝是自己的原創作品,國外稱此現象為 ”Freebooting”。今年四月 Facebook 召開開發者大會,推出了名為「Rights Manager」的著作權控管工具,創作者只要將作品上傳到 Reference Library,可以將影片內容分別標示「聲音」、「影像」的所有權擁有者,設定好使用規範後,就可以在後台監控自己的版權作品,透過它就能追蹤影片流通的狀況,避免原創內容在未經授權的狀況下被盜用。這功能就像 YouTube 的 Content ID,協助創作者與發行商保護其影片版權,杜絕 “Freebooting” 現象。
未來開發重點:影音功能
五月時,Facebook跟華納音樂合作推出 Slideshow,用戶可以用華納旗下的音樂為相簿或是短片加上配樂。
七月,Mark Zuckerberg 對投資者宣布接下來他們會全力發展「短片功能」,而「音樂」勢必為發展核心之一。過去十年,Facebook 的內容以「文字」為主,而近期則為「圖片」,他們相信未來「影音」會成為新的趨勢,就像音樂社交軟體 musical.ly 相當受年輕族群歡迎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明。
八月,Facebook 就吸收了第一款音樂社群軟體 – Eyegroove 的開發團隊,這款 App 的互動方式就像粉絲自製 MV 一樣,用戶可以用手機錄製 19 秒長度的短片,加上特效濾鏡後再選擇 SoundCloud 授權的音樂,即完成一則貼文,可惜不敵其他同性質的競爭 App,表現不如預期,或許團隊未來加入 Facebook 後會迸出新的火花。
翻唱歌曲上傳臉書對創作人是利還是弊?!
十月,環球音樂發行(Universal Music Publishing Group)的高階主管 David Benjamin 要求 Facebook 上的音樂人要將翻唱他們家歌曲的影片給刪除。但這個舉報動作引來了正、反兩派說法,有人認為 David 是「英雄」,他捍衛了創作人的權益,別讓大家辛辛苦苦做得音樂被隨意濫用,卻一毛錢也收不到;相反的也有人認為他是「白痴」,Digital Music News 的筆者認為他這番作為根本就在惹毛廣大歌迷,粉絲翻唱歌曲上傳社群軟體為歌手增加曝光,有助宣傳,David 卻不懂珍惜。
兩派立場都有他們的可取之處,還有人建議 Facebook 採用 YouTube 的監控方式,除了控管之外,也同時支持創作人,透過系統監測為他們帶來其他經濟效益。
團隊招募影音版權人才
九月份,Facebook 招聘了「全球音樂著作權總監」 (Director of Global Music Rights),這代表他們正全力鞏固與娛樂產業的關係。但在檢舉事件後,Facebook 也在著手修正內部工作,根據徵才訊息內容,總部將聘用一位負責管理影音版權的人員,他的工作將會帶領團隊執行規劃「Rights Manager」的相關影音版權策略,還特別標示「必須有音樂/影音版權相關工作經驗,並對相關法律有研究」,更重要的一點就是要「熟悉 YouTube 的 Content ID」。Rights Manager 未來可能會對音樂廠牌和版權代理商的權利發揮更大作用,大家可以持續觀望後續發展。
圖片來源:Facebook、Eyegroove
封面來源:Mark Zuckerberg’s Keynote @ Facebook F8 16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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